BOT是什麼?
Build–Operate–Transfer興建-營運-轉移模式 ,縮寫就是BOT 了。其實與似相近的有BT、OT、BTO、ROT、BOO等各種模式 。簡單來說,BOT即是先由政府所規劃好要做的工程後,再通過投標等方式交由民間財團投資興建,回報是可合約經營一段時間,又或者得到政府的補貼。到期之後,再把經營權(有償或無償)轉移回政府手中。其實,在網上搜尋"什麼是BOT" 你就可以簡單地找到一大堆解釋。所以,我們這裡只說一說BOT有關的一些問題。
BOT的最大優勢是什麼?
吸收民間資金 : 尤其是政府財政吃緊的日子,假若政府片面地推行緊縮經濟政策,將會衍生出失業,而且財政吃緊和就業不足率的出現往往都會掛勾,縮經濟政策會令情況變得更雪上加霜。若然利用BOT推出項目,政府可以在資金投放最小的情況下,由企業或財團出資去令社會仍能維持對社會高資金投入緩和失業等問題。
對周邊行業的帶動: 除了主體工程的投入以外,企業財團還需要為了項目最得回報最大化去作出融資、宣傳、租賃等行為。於是直接帶動了金融、廣告 、公關、房地產、零售、餐飲等行業。這是政府獨力進行工程開發無法所比疑的效果。
對工程完成迫切性及質量的高標準要求: 私企財團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必定展現出的工作效率、經營能力、並可能因此引進更多新概念、新科技與專業技術。同樣因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對於設計必定更優化。簡單地舉例,假若澳門政府把北安碼頭BOT的形式給予營運方三十年,中標的公司會不會花十年以上時間去建? 絶對不會,因為早一天完成早一天賺錢,所以必定以最快的效率完成去並開始營運,儘快取得資金回報。同樣,由於中標公司負責未來30年的營運保養,他們會還會用一堆不切實際,又貴又容易壞的材料嗎?
對項目的真正社會價值有更客觀的看法: 由於BOT的投標公司目的是追求回報的,假若類似北安碼頭的大白象工程,當政府計劃進行天價投資的時候,可能先對項目的前景 、回報、社會效益等只有一個得粗淺的概念,又或者對整個項目的前景只有一些浪漫的想像。 但如果這個項目由企業財團去BOT的話,政府在投標過程就可以立即看出,社會上企業對這項目的積極程度和取態。例如企業覺得港澳之間的海上營運前景並不理想,投入的意願必會降底。畢竟虧本的生意沒有人想去做。縱使有些項目社會效益大於經濟效益,政府也可以從投標的補貼要求中,看出一個更為客觀的準確數字。
BOT的缺點是什麼?
其實,BOT也不是全無缺點的,而且他的缺點也頗為沉重致命,一般來說有以下各點。
營運商追求利益最大化過程和市民在合約和情感間的沖突: 由於BOT的合約和內容執行過程的複雜性,而及營運途眾多爭議性,經過會出現和社會大眾情感和期待相反的情況。
合約複雜,訂立及監管困難: 由於我們政府欠缺BOT的經驗,財團為了在贏得投標,必定鑽空法律所有漏洞去實現利益最大化。假若合約的所有疑點及解釋權全偏向政府一方。就會趕跑正常的資本投標者,只留下一些在社會關係足以和政府抗衡的政治化財團。但是,若以專重合約精神和在實行第三地仲裁的話,單從法律的水平和資本投入的意願,政府從體制上難以戰勝財團。大家需知道一個很殘酷的現實,財團若輸給政府,可能影響到財團的生死,又或者是上百上千個員工的生計。 但若政府敗給財團,有很小的可能會有一兩個人需承担責任,更大的可能只是口頭遣責兩句,到了月尾薪水照領。所以我說,大家背負的東西不同,在公平的法律仲裁下環境,政府難以戰勝財團。
投標者破產,又或者惡性不履約: 這是最常見的致命問題,當遇到項目的規模又大社會作用又緊迫,更容易當財團財政出現困難時把政府惡意綑綁在一起。
項目到期時轉移難度高: 當合約完成,在幾十年後項目轉移時,因應社會變遷項目可能會有所調整,而且當初訂立的轉移標準可能未夠詳細或因年代久遠出現過一些客觀的調整,所以往往很難去訂立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轉移過程。
R.S.E F.Chan 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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