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其實當你需要進行裝修工程,只要是在人口比較密集的發達城市,就必然會面對"報批、申請、Submission、入則"等問題。但在什麼情況下需要入則,什麼時機需要入則,而當地法律規定和實際需要中間的界綫在那裡? 這件事似是法律法規的問題,但很多事候,我覺得到最後都會變成了類似哲學上的問題。就澳門的情況,我們也嘗試簡單分類和解釋。
按法律規定來說
對大部份市民和公司來說,注意我只針對"市民和公司"層面去舉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進行所有工程, 除了被豁免的簡單裝修或行政長官特許以外。其實均一律需要向行政當局提交相關計劃並通過批核以後,才能根據發出的工程準照期間和附帶條件施工。
當然,何謂簡單裝修並不是自由心證去定義,而是根據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起已取消《家居簡單裝修工程通知》的這種情況而來,而這種無須申報的情況,只適用於一個獨立居住單位的裝修工程,但工程如涉及更改單位用途、面積、樓宇結構、單位出入口門洞、外牆、外牆窗洞、供水或排水網的工程,則仍需向政府提交更改工程計劃及申請工程准照。
但對於這種費事費力,動用大量資源的工作,是否每個人都會很安份地把每一個工程向政府申報? 其實未必,不光澳門如此,世界大部份地方也如是。
按申請者目的去分類
我嘗試用過往我遇到過的不同情況,歸類出客人提出入則需求,大多數是因為以下幾種原因。
- 為了取得相關牌照或準照;
- 新建建築物,大規模改建或擴建;
- 因為被政府檢控,想辦法將項目合法化;
- 用途的更改,分界綫的分割;
- 為了取得特定用途或許可,例如申請水、電、燃氣系統或管道;
- 為了符合該建築物的保險政策或第三方經營政策;
- 其他(例如用一個合法的工桯掩護一個非法的工程、業主錢多買個安心之類)
就拿幾種市民最常見的例子談一談,其中一種就是 "為了取得相關牌照或準照"而入則。
在澳門一半以上的牌照,例如飲食場所、娛樂場所、酒店、托兒中心、建身中心等在申請相關牌照時,都需要入則,取得各意見部門的批核後,權限部門才會對你的場所進行驗收,合格後才會發出牌照。
當然,也有一部份牌照需視乎規模及更改程度去決定是否需要入則。例如醫療中心、美容院、補習社、凍肉及疏果零售、旅行社等等情況千百種,所以投資者最好制定你的投資計劃和選址前,事先咨詢相關發牌的政府部門,或向專業人士求助。
我也有遇過很多屬於 "被府檢控,想辦法將項目合法化"的情況。
前文提到, 除了被豁免的簡單裝修或行政長官特許以外。其實均一律需要向行政當局提交相關計劃並通過批核以後,才能根據發出的工程準照期間和附帶條件施工。意思是,當你的工程沒有申請及批核後被發現或被舉報,很多人就希望透過入則去將未經申請又己經做好了的東西去合法化。當然有一個前提,就是你做的東西必需有可合法的條件,否則只能還原。
另外,如果你被政府檢控的非法工程場所如果是涉及到牌照的話,則有可能會影響到每年的續牌。但這也要看每種不同的牌照或非法工程的嚴重性而定。
最後介紹一種比較常見的例子,就是 "為了取得特定用途或許可,例如申請水、電、燃氣系統或管道"
當你的商舖發現原來電量不夠,需要向電力公司加大電錶的話。就需要入則從運輸工務局取得臨時七等電力準照後,才能到電力公司作出相關申請。又例如你的用水設備太多,希望加大供水管道的管徑和水錶。你就需要入則從運輸工務局取得批核的供水計劃後,才能向自來水公司作出以上的申請。又假若你的店舖需要使用燃氣爐具,而你的場所己存在中央燃氣系統,又或使用瓶裝石油氣而爐具到達大功率燃氣法規之相關要求的話,你就需要向土地工務局申請,並經消防局同意並批核才能使用及安裝。
希望把入則這問題從不同角度介紹後,能夠給大家一個抽象又概括的觀念。最後建議大家在可能的情況下儘量奉公守法,尤其是可能有一些情況會導致你產生直接損失,又或引致潛在的嚴重意外和法律責任。
R.S.E F.Chan 09.2019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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